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我们起草了《江西省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6日前书面反馈。
联系人:刘良焕 0791-86390516
邮 箱:jxybjzcc@163.com
附件:江西省关于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