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安排,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本次全国中成药联盟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参加集采并报量。
二、填报方式
本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品种各类别药品(见附件)的数据填报依托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采取线上直报方式。相关单位和医疗机构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填报或审核。
三、填报内容
(一)账号和密码
医疗机构账号沿用第三批全国中成药联采的账号。(密码通过工作群下发)
(二)医疗机构填报
医疗机构需填报联系人、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其中,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
医疗机构依据品种目录,参考省级医保部门导入的采购平台历史采购数据,如实填报2024年实际使用每个产品的历史采购量、采购价格及采购金额等数据;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准确填报未来一年每个产品的采购需求量,对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与历史采购量差异较大的产品,须作说明。同时,应从填报系统下载《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打印后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填报系统。
各医疗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采购数据核对校准工作,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上报。
四、时间安排
(一)11月10日(周一)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并于11月21日(周五)24:00前提交数据。
(三)11月23日(周一)17:00前,各市医保部门完成审核。医疗机构填报期间医保部门审核功能保持开放,请各市医保部门在时限内完成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审核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采购数据填报是本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将影响企业产品的竞争分组、中选、落地执行等主要环节。各医保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的审核工作,要检查审核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与采购平台历史采购数据之间的差异、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等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采购数据,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数据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医疗机构填报的历史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采购平台2024年实际采购量;填报的采购需求量未达到历史采购量80%的,须上传说明材料(签字盖章),按要求做好本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填报工作。
附件1:第四批采购品种清单.xlsx
附件2:第二批接续采购品种清单.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