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10-29
项目简称: | 2022年安徽省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标 | 项目标号: | AHYD-2022-1 |
项目状态: | 采购阶段 | 地区: | 安徽省 |
建项单位: | 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 采购周期开始时间: | 2023-07-01 |
采购周期结束时间: | 2025-06-30 | 开标时间: | 2023-02-07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皖医保发〔2021〕6号)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38号)有关要求,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受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委托,开展安徽省2022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一、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目录
本次药品集采目录见《安徽省2022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目录》。
(二)约定采购量
本次药品集采约定采购量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上报采购量基数的90%,首年具体约定采购量见《安徽省2022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汇总表》。
二、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一)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以年为单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
(二)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时次年度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企业资格:对药品质量负责、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及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
(二)申报品种资格:属于采购目录范围内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三)其他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我省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需求,包括约定采购量以及超过约定采购量的部分。
2.申报企业“供应清单”应包含采购目录内本企业生产的所有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规格。
3.申报企业应遵守《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申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以及未被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企业。
5.申报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四、采购执行说明
(一)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二)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三)采购周期内,如中选药品纳入国家集采,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五、信息公告获取方式
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官网(http://www.ahyycg.cn/)向社会发布。
六、申报方式
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材料采用网上申报结合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ahyycg.cn/)“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按集中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药品申报、资料提交及现场报价等相关操作(具体见通知)。
七、时间安排
(一)网上资质申报时间:2022年11月30日9:00~2022年12月6日17:00。
(二)报价、竞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20号(援外培训中心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551-62659579、0551-62634508
九、其他
(一)联合采购办公室已通过自我审查的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二)本次药品集采工作完成后,按有关工作要求,就购销协议、药品配送等事项发布执行相关文件。